焦卫〔2023〕46号 签 发 人:冯小亮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17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焦作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焦作市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关心和关注,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非常中肯,很符合当今社会和基层老百姓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多,竞争越来越激烈,人际关系越来越复杂,精神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迫在眉睫。市卫生健康委一直在努力推进该项工作,不仅在职责范围内牵头干好卫生健康系统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同时也充分发挥我们的技术优势,帮助民政、教育等部门做好基层社区、学校和其他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市6家精神专科医院及50%以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精神科(心理门诊)建设工作,并开通了12条心理健康服务咨询热线,同时与教育部门建立长效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
针对贵单位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焦作市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的工作建议,市卫生健康委作为技术指导部门,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积极推动该项工作规范开展。目前我委通过实地走访及线上调查等方式已经对各县(市)区基层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初步调研。调研发现,各县(市)区在建设实施过程中,牵头单位多涉及有政法委、基层政府、文明办、民政和宣传部等不同部门。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需要多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综合性工作。政法部门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加强指挥协调力度,把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中,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卫生健康部门整合本系统现有资源,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并对其他行业部门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各行业各部门加强对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教育部门做好校园内教师和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团市委做好广大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财政部门给予财政支持,加大对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保障力度。
下一步我委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和市民政局等部门,共同制定焦作市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形成政法牵头协调,卫健技术支持,民政和基层政府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督导检查。力争三年之内基层社区心理咨询室建设达到全覆盖,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服务,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和基层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全市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27日
联系人:市卫健委疾控科李河德 联系电话:356934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