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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批准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业务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6-06-30  |  阅读次数(


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和《河南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验收标准(2016试行)》,经审核,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焦作市世纪路东段1299号高新区院区2号住院楼3楼)达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执业标准,拟准予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业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3日。

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

受理单位: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事项服务科

 电话:0391-3568433

 地址: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事项服务科

 邮编:4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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