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和《河南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验收标准(2016试行)》,经审核,温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河南省焦作市温县育才街63号3号楼3楼)达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执业标准,拟准予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业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0日。
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
受理单位: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事项服务科
电话:0391-356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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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