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有效落实,持续优化我市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我委对清单中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许可准入和禁止准入事项进行了梳理和摘录,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涉及卫生健康部门)》,现予公布。如有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事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相关线索,欢迎通过电话、信函等渠道及时反馈。
受理部门: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科
通讯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12楼
邮政编码:454003
联系电话:0391—3569361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涉及卫生健康部门)
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