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20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3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助产服务管理,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方便群众就医,现将全市助产机构信息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焦作市助产机构信息公示表
2025年1月17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20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3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助产服务管理,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方便群众就医,现将全市助产机构信息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焦作市助产机构信息公示表
2025年1月17日